各党支部(党总支)、各部门:
2018年中秋、国庆两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、省纪委和市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,进一步严明纪律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反腐败各项工作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确保全校师生清廉过节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宣传教育,严明纪律规定
各党支部(党总支)、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格遵守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,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,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,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。根据市纪委要求,切实做到十个严禁:严禁通过电子红包、电子礼品卡、提货券、有价证券、网购、快递等形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;严禁违规购买赠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,特别是以推广本地土特产品为名送礼;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,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;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;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,特别是在私人会所、单位内部食堂、培训中心以及农家乐、“一桌餐”隐蔽场所公款吃喝;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新设项目、擅自提高标准、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严禁在抗灾救灾工作中贪污挪用、虚报冒领、吃拿卡要、优亲厚友以及借机挥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产;严禁在抗灾救灾工作中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不协同,甚至弄虚作假、欺上瞒下。
二、压实主体责任,推动责任落实
各党支部(党总支)、各部门要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提高政治站位,把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纠治“四风”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,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,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做到早提醒、早教育、早纠正。各党支部(党总支)、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、抓在手上,坚决担当作为,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带头遵守纪律规定,同时要做到层层加压、敢抓敢管、严抓严管,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,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责任追究
各党支部(党总支)、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“四风”全面部署,从严要求,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。近期,学院纪委将畅通信访渠道,接受师生举报,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。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通报一起,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,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,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责任,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,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。
中共潍坊职业学院纪委
2018年9月21日